黃牌”名單),以及經整改仍不達標、已依法關閉的企業名單(“紅牌”名單)。各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公布對超標排放企業的處罰信息。
(五)暢通舉報渠道。省有關單位要按職責分工積極對接國家部際聯席會議設立的“地條鋼”舉報熱線,發揮淘汰落后產能和產能置換省級舉報平臺、省“12345”平臺鋼鐵行業淘汰落后產能舉報熱線的作用。各地各有關單位要通過各類信訪舉報投訴平臺依法依規受理投訴舉報,按職責分工加大舉報核查處置力度。
四、工作進度
(一)部署階段(4—5月)
4月底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市場監管局、應急管理廳、能源局等有關部門要研究部署2022年度具體工作。
5月底前,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能源主管部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以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行業為重點(各地可結合本地區產業發展實際和結構調整需要,擴大行業范圍),研究制定本地年度工作計劃,明確重點任務、時間節點、工作措施和責任部門,報經本級人民政府同意后實施,抄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二)執法監管階段(全年)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級主管部門要按照《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國發〔2005〕40號)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7號)、《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等規定,聚焦重點行業加強執法監督檢查,通過依法關停、停業、關閉、取締整個企業,或采取斷電、斷水,拆除動力裝置,封存主體設備等措施淘汰相關主體設備(生產線),使相應產能不再投入生產。要按規定做好落后產能退出的驗收、公告和檔案保存工作。對未按期完成落后產能退出的企業,由相關部門將有關信息依法依規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并在‘信用廣東’網站等公布,在土地供應、資金支持、稅收管理、生產許可、安全許可、債券發行、融資授信、政府采購、公共工程建設項目投標等領域,依法依規實施信用懲戒措施。
(三)總結階段(6月、12月到次年1月)
2022年6月前、12月前,省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市場監管局、應急管理廳、能源局等部門要將各自負責領域內的依法關閉退出的企業、設備及產能情況反饋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有關部門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省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協調小組成員單位主動聯系,共享年度落后產能退出企業、設備及產能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