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產品質量執法檢查。加強建筑用鋼筋、水泥生產許可獲證企業的證后監督檢查及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依法嚴厲查處無證生產建筑用鋼筋或水泥,或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強制性產品標準的建筑用鋼筋、水泥、平板玻璃等重點行業產品的違法行為。加強與社會信用體系銜接,依法向社會公布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企業。
3. 依法處理質量違法行為。嚴格執行產品質量法,對相關產品質量達不到強制性標準要求的,依法查處并責令停產整改;在6個月內未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標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依法關停退出。
(四)安全方面(省應急管理廳等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負責)
1. 嚴格安全生產源頭管理。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建立企業安全監管檔案,嚴格落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強化政策法規宣傳和安全培訓教育,督促企業加強安全風險辨識管控,指導企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落實《廣東省工業園區等功能區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粵安〔2020〕8號),依法嚴格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嚴禁園區承接落后產能。
2. 組織安全生產專項執法。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淘汰落后安全技術工藝、設備目錄(2016年)的通知》(安監總科技〔2016〕137號)、《金屬冶煉企業禁止使用的設備及工藝目錄(第一批)》(安監總管四﹝2017﹞142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工貿行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17 版)>的通知》(安監總管四〔2017〕129號)、《淘汰落后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藝技術設備目錄(第一批)》(應急廳〔2020〕38號)等要求,結合全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實施計劃和安全生產領域八大專項整治,組織對重點行業企業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檢查。
3. 依法處理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對安全生產條件達不到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要求的產能,立即停產停業整頓;經停產停業整頓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予以關閉;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吊銷其有關證照。
(五)技術方面(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廳、自然資源廳、應急管理廳、能源局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 認真排查和淘汰落后工藝裝備。按照國家下達的2022年煤電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結合電力熱力供需形勢,按照延壽運行、“關而不拆”轉應急備用和關停拆除等需要提出分類處置意見,穩妥有序做好煤電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堅決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加強對重點行業企業的落后工藝裝備排查,確保不留“死角”、不留“隱患”,對排查發現的落后產能,要立即組織淘汰。開展已關停退出落后產能復查和歷次督導檢查反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