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880號)、《關于水泥企業用電實行階梯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75號)》、《關于運用價格手段促進鋼鐵行業與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2803號)、《玻璃和鑄石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GB21340-2019)等要求,嚴格執行差別電價、階梯電價、懲罰性電價等差別化能源資源價格。
3. 依法處置能耗不達標的企業。嚴格執行節約能源法,對達不到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要求的產能,在6個月內整改;確需延長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過3個月的延期申請;逾期未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標的,要依法關停退出。
(二)環保方面(省生態環境廳負責)
1. 嚴格項目審核審查。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污染排放標準及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對涉及落后產能行業的建設項目加強環評審批準入監管。按照《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依法做好重點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聚焦重點行業,強化生態環境管理和幫扶。
2. 強化生態環境執法監管。制定生態環境年度執法工作要點和年度執法計劃,聚焦重點流域、重點區域、重點行業,組織開展斷面攻堅、揮發性有機物、危險廢物等專項執法行動。加強“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梳理完善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拓寬抽查范圍,不斷強化抽查情況和查處結果信息公開。強化自動監控系統運行管理,積極部署安裝聯網工作。開展排污許可專項執法檢查,依法查處無證排污、不按證排污違法行為,加大排污許可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
3. 依法處理環境違法行為。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對超過大氣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污、違反固體廢物管理法律法規,以及超過重點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排污的企業,分別不同情形,依法責令采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
(三)質量方面(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1. 嚴格生產許可管理。嚴格按照鋼鐵、水泥產品生產許可實施細則要求,對不符合產業政策和鋼筋、水泥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要求的申請企業,一律不予受理生產許可申請。加強重點行業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發放管理,公開企業獲證情況,對因工藝裝備落后、環保和能耗不達標被依法關停的企業,注銷生產許可證。
2.